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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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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档案馆(局)公文处理程序

发布时间2013-11-04 17:17:53  来源:  浏览次数:

一、收文:由办公室文书统一签收、拆封、登记,办公室负责人签字送交馆(局)长阅批,然后按馆(局)长批示送交有关人员传阅、承办,传阅承办要签字。

二、发文:按照分工由办公室或其它股(室)起草文件。

三、签发:由馆(局)长审签。

四、登记:经领导签发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。

五、印制:各股(室)负责印制各自的文件,印制费用由办公室开据证明在打印部门登记。印制完的文件底稿和印件交回办公室存档。

六、分发、投递统一经过办公室向内外发送。